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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会通知

东营市潍坊商会会员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

浏览:0发表日期:2021-08-18

2021年8月17日东营市潍坊商会第二届第十二次会长会议通过

(试行)


为进一步完善东营市潍坊商会管理制度,加强对会员单位重大事项的管理,监督会员单位依法依章开展工作,确保会员单位“两个健康”发展,根据《东营市工商联直属商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》精神,依据《东营市潍坊商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制度适用于东营市潍坊商会所有会员。

二、报告内容

1、单位注册事项变更、注销登记;

2、单位开展的重大庆典活动;

3、参加上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;

4、单位获得上级荣誉和奖励情况;

5、单位违法违规受到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罚等情况;

6、单位取得上级认定的科研成果;

7、以单位名义承办上级部门主办的大型研讨会等活动;

8、单位开展涉外活动、涉港澳台、民族宗教等活动;

9、以同单位名义加入其它社会民间组织;

10、单位发生重大突发事件;

11、建立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变更情况;

12、参加公益活动,慈善捐赠情况;

13、抢险救灾、见义勇为事迹;

14、其它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、提高思想认识。充分认识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、必要性,切实抓好本制度的贯彻落实。

2、严格报审程序。认真填写《重大事项报告表》,由单位会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。

3、主动公开公示。确需公开的活动事项,应主动进行信息公开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
4、因不报告、并未经审批的工作而产生一切不良影响,依法追究会员的责任。

  附:东营市潍坊商会会员单位重大事项报告表。


东营市潍坊商会

2021年8月17日